國家糧食局出臺《糧油儲存安全責任暫行規定》
發布日期:2018-02-18 發布人:本站 瀏覽次數:2014
日前,記者從國家糧食局獲悉,為應對高庫存下的安全儲糧壓力,全面落實、層層壓實糧油儲存安全責任,確保糧油安全儲存,該局制定《糧油儲存安全責任暫行規定》。
國家糧食局有關負責人表示,安全儲糧必須貫徹“預防為主、綜合防治”的方針,堅持“誰儲糧、誰負責”“誰壞糧、誰擔責”的原則,建立糧油倉儲單位、政策執行主體、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職責明晰、分工負責、有機統一的安全儲糧責任體系。
《暫行規定》明確,糧油倉儲單位是安全儲糧第一責任主體,對本單位安全儲糧工作負主體責任,應當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關于安全儲糧的各項規定、政策和標準,建立健全倉儲管理與安全儲糧規章制度、隱患臺賬和應急預案。明確崗位責任分工,任務到崗、責任到人。